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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萧山网》报道,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实验小学13岁的女生夏宁,因家里凑不足近2万元的择校费而服毒自杀…… 又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又是学费惹的祸!! 我在网上百度了一下“学费杀人”,共搜索到从2001年到现在因学费而自杀的案例23个,学费几年时间共吞噬了24条鲜活的生命,其中,8个父亲、7个母亲(有一对夫妻先后自杀)和9个聪明好学的孩子。 残酷的现实,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的悲剧,充分说明“学费猛于虎”早已成为一个普遍而严重的社会痼疾!是可忍,孰不可忍。叔(孰)可忍,婶不可忍也! 是的,我们喊了很多年了,从各级政府工作报告到各类宣传媒体,几乎都喊出了“科教兴国”的口号,提出要“振兴教育事业”、“办人民满意教育”。事实上,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各级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也都逐年增加了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已经成为不少省市的既定政策。特别是随着民办高校雨后春笋般地兴起后,高等教育已经由过去只有极少部分人才会有机会接受的“精英教育”转变为一般草根阶层都有机会接受的“平民教育”。总体上说,我们的教育发展与国家经济和其他社会事业的发展是同步的。但是,与此不相协调的是,我们无法回避接连几年因学费而不断有学生家长和学生自杀的事实。学费,已经成为拷问社会良知和现行教育体制的一个大问号。 教育,是全社会的公共产品,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问题是,面对平等的受教育机会,面对从幼儿园到大学一路飚升的学费,对那些处于绝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特困家庭来说,这种“权利”和“机会”只能如水中月、镜中花一样可望不可及。于是,悲剧就上演了,一些学生家长因无力支付高昂的学费只好以死来向孩子谢罪,一些正处在人生花季的学生娃因为高昂的学费而被剥夺受教育的机会也以死来相抗争。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如果生命消逝了,人生将何以附丽?无论出于何种具体原因,我相信那些自杀的家长、学生们不是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走上这条绝路的,至于因学费而引发的其他社会问题可能就更加馨竹难书了。 好在近几年来,学费问题已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去年6月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视频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教育部部长周济等领导要求,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当作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哪个学校出现乱收费,要撤校长的职务!”在实际操作上,教育部也一再要求各高校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国家还早在几年前就与银行业界联手推出“教育贷款”,以此解决部分贫困大学生高昂的学费压力问题。事实证明,这些措施都是切实可行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尽管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学费问题仍然积重难返,去年到今年因学费问题引发的自杀案件仍然不断见诸于互联网和各类晚报、都市报端。我们必须认识到,学费问题应该不只是教育系统必须直面的问题,而是全社会都应来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但愿以那么多条鲜活的生命为代价,能够及时唤醒全社会对现行教育体制、教育投资体制的深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不要让学费这只“老虎”再去继续吞噬苟活于世者的美好生命!但愿我这个美好的愿望不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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