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所有的结局必然以妥协告终,那么成长中的背叛和逃离还有意义么,如果所有的痛苦的结局只是为了证明年轻的错误,那么它就真的没有意义么? 终于有一天孩子知道任何人也无法回答他宇宙外面究竟是什么的时候他便不再轻易发问,因为他已不再轻易相信任何回答了。 《美国旅店》是一部能让人一气读完的小说。通读全篇,似乎和主人公一同经历了一次异化的成长。经历了一次从叛逃到寻找而最终回归的心路历程。 叛逃和寻找是贯穿全文的主线。“我”不断的叛逃,而叛逃的真正目的却是寻找。与母亲的不合使“我”拼命的想摆脱母亲的阴影而处处与她作对,却最终走入了宿命的轮回。犹太爸爸一语破的:因为你们太相同了。 最初的叛逃从12岁时宋歌踏上美利坚的国土的那一刻便已经开始酝酿。18岁那年,母亲与继父离婚,她终于违抗母命去了东部。19岁时一个华裔男子结婚,两年后结束短暂的婚姻。她的寻找没有结果,东西方文化的冲突无论在她与母亲间还是她的内心中都只是矛盾和失落。这时因意外车祸入狱6年的父亲出狱了。她于是回到祖国寻找最初的父爱。此时的父亲形容枯槁,高大的身躯像单薄的风筝。她只有椎心的疼痛。父亲病逝,中国对于宋歌重新变得陌生,变得更加的难以融入。 与祖母的严重冲突和对中国价值观的无法再认同使她再一次想回到母亲身边——那一年她27岁。大鼻子犹太爸爸有了第三次婚姻。岁月好象无情的剑,如同它带大了宋歌一样,也在所有人脸上留下了斑斑印记。当曾经的强势都渐渐老去,而自己终将独自面对这个世界的时候才发现生命的全部意义只为寻找一个心灵的归属。而这她用去了15年,她的犹太爸爸却用了整整一生。母女亲情的回归终于成就了圆满的结局,但在我看来却更像走投无路的选择。宿命,似乎一直是笼罩在主人公心头的一块阴影,挥之不去。它似乎以一个俯视的姿态嘲弄着身陷其间的人们。宋歌和母亲如同两只蚂蚁,不想重蹈覆辙却最终在同一点相遇了,殊途却同归。 对于犹太爸爸来说文学是唯一的救赎,对于父亲宽容是一种解脱,而对于母亲选择已经绝非对与错这样简单了。母亲说:我从来没觉得自己的选择是错误的,但是我后悔当初的选择。她终于还是以这样的方式把自己的生活否定了。 读至痛处不禁潸然。这种痛来自心灵深处的震撼和共鸣。本书虽表现的是一个孩子在中美文化冲突的大背景下的挣扎和成长,但当代青年的成长却与之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他们未曾经历过美国,却慢慢经历着相似的异化的成长。 经济飞速发展,国际交流的增加使他们尚未完全确定的价值观开始动摇,原有的教育无法摆脱,使他们长期置身于相对冲撞的矛盾之中。上代人的眼中的是非分明在他们这里变得无所谓和不确定。传统文化的堡垒从来没有任何一天像今天这样迅速的被解构,甚至被更年轻的嘲弄。 在弗罗姆看来,中国式的母爱也许跟本称不上真正的爱,但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却在这样的母爱中代代继续。今天,社会变革的加剧,强烈的自我实现的意识,都使他们远走高飞的渴望日益澎湃。于是不可避免的再度陷入内心的挣扎,一方面埋怨父母用爱的绳索将自己束缚,另一方面却害怕因不能尽孝而痛苦甚至同样成为不可挽回的悲剧。美国人的字典里可以没有“孝顺”这个词,但是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却不允许我们这样。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问:追求本身是错误么?为了追求而不得不抛弃是错误的么?安贫乐道就一定是对的么?人真的没有权力选择和决定自己的命运么?追求的结果必然是徒劳的么?知天乐命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懒惰? 如果所有的结局必然以妥协告终,那么成长中的背叛和逃离还有意义么,如果所有的痛苦的结局只是为了证明年轻的错误,那么它就真的没有意义么? 终于有一天孩子知道任何人也无法回答他宇宙外面究竟是什么的时候他便不再轻易发问,因为他已不再轻易相信任何回答了。 也许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殊产物吧,就像文革是父母那个年代的特殊产物一样。那是一个什么都不确定的年代,人人自危,不知道什么时候灾难会落到自己头上,现实的利益成了救命稻草,而婚姻就成了两个人利益的最佳契合点。爱情只能是事过境迁之后当做调料的回忆。 悲剧气息通篇不绝。 读罢掩卷,觉得喜剧化的悲剧结局没能给我任何安慰。郁秀说:我希望这不是给孩子看的书,成年人更应该看看它。 终有些事是我们要去面对的。推开窗,三月的风已然不再寒冷,不再寒冷的中国的三月春风。生活在继续,异化的成长同样继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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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录入:xingyin413 责任编辑:华世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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