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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原创
最幸福的时光我的大学
作者:项斯微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12
    我知道,一个人对于一个地方的喜爱,实际上他爱的是在这个地方发生过的事情和曾经在这个地方和他一起的人。我们都热爱回忆。《东邪西毒》里说:当你不能再拥有的时候,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遗忘。

我不喜欢我的大学,可是,我又很在意它。这些都是我平时记忆深刻的地方,我要趁自己还没有忘记的时候,把它们写下来。

 

华师大的后门是我心爱的地方,它拥挤、亲切、平易近人。正门也同样拥挤,却总给我一种距离感,可能是因为它高,高处不胜寒。我始终都不记得正门上“华师大”那几个字是什么字体,尽管有老师一再叮嘱我:“它是……体,做报告落款的时候也要用……体。”我是个没良心的孩子,做过就忘。(后来,经考证,是叫做“舒同体”。)

然而,正门却是我生命的一个转折。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我正好在电视上瞥到了一眼正门,那该死的正门。不知道当时我为什么会觉得它高耸入云,伟岸不可一世。大概是我高三没什么机会看电视,所以一看就被它吸引了,眼睛不能离开,就把华师大填成了我的提前批。之前我还不怎么知道这个学校,反正提前批的分很高,我都是填着玩的。

可是,来了这里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它一点也不雄伟啊,原来它旁边有那么多高架和乱七八糟的建筑啊,原来摄影师是那么了不起的职业啊,原来电视是害人的啊!

可见,真的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啊。

不过,说真的,马上大四了,离开这个学校的日子也不远了,抬起头来看着大门,我偶尔也会想着想着就流下眼泪来。我清楚地知道,那不是因为阳光很刺眼的缘故。

夜晚的时候,大门会被五光十色的灯照着,从再远的地方回来,只要看到这个灯光,心里就会很踏实,好像自己也被照亮了一样。我想着自己有一天再经过这里的时候,这里的一切会和我无关,那是多么难以忍受的一件事啊。我和那么多的人一起走进来,又和那么多的人一起走出去,大家都会怀念的吧!

所以,我要一步一步慢慢地走出去,我要像学姐师哥们说的那样,永永远远地记住这个门里发生过的一切。

 

后门现在已经不属于我了,因为我搬到了校外的公寓。如果想吃鸡翅,也不能像以前住在十舍的时候马上冲出去了。当然,我的身材并没有因此而变得有诱惑力,住在校外没有摆摊子的我学会了把零食存在寝室里,吃得更多,而且心里也没有得到满足,还是想吃鸡翅。

住在十舍的时候,我们寝室是一楼,据晓庄说那个位置的风水不好,所以我们寝室的宿命是以失败、失恋为主的。但是它正对着后门,可以很方便地看到后门里进进出出的人,我有事没事就坐在窗户旁边等着帅哥经过和他们打招呼。不过这种好运只遇到一次,我还是在窗口拼命扯着嗓子喊他才往这个被树掩护的窗口看的,而且表情明显是被吓到了,挥起手来软绵绵地。

丑男倒是看了个够本。有时候还能看到一些地下恋情,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到处说:某某某居然和某某某在一起!因为后门是华师大约会等人的最佳地点。

不过从去年开始后门突然多了好多卖电话卡的人,他们就站成一道人墙,每个人都拼命把电话卡举到你眼前。于是在那里等人就变成了很不方便的事,站在卖电话卡的人中间不容易认且很没有面子。

大一的时候后门有很多小店,后来拆了好多。我和晓庄认识后门许多卖吃的人,不,准确地说是很多卖吃的认识我们,因为我们一般都是两个人吃四人份,很受他们欢迎。虽然每次我和她买东西的时候都会假意说:“真讨厌,我们的室友真能吃,自己又不来买,还要我们帮她们带回寝室。”但是往往还没走出几步摊子就迫不及待地把东西吃完了,谎言很容易被拆穿。后来这一招又用到了食堂里,从大三开始我们迷上了吃两个荤菜和一个素菜,比正常人多一样。自己用自己的钱食堂的人居然还要管我们,认为我们不应该吃这么多。但我们是见过大场面的,吃的态度很坚决,像是女性的楷模。

现在,住得远了,发现不吃那些东西好像也不会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以前总三天两头地往后门跑,买一大堆东西回来吃。回想起来,可能是很渴望碰见什么人、碰见什么事吧。

 

在十舍的生活很自豪的是自己在那里养过一只狗,养在后窗下面,那边是个只有一条小小出路的角落。狗是我弄回来的,很可怜地被丢在路边,因为有病,所以我也没抱过它,就把它领到后面去了。开始场面很热烈,大家都会带东西给它吃,还从食堂偷了餐具回来给它用。最缺德的是后来我把那些餐具还回去了,在河西食堂一楼吃过饭的美女帅哥们,不要哭啊。

但是我很后悔自己没能好好照顾它,为此还和室友闹翻了。因为夏天到了有个室友不让我给它喂东西,她说不喂它东西它就会走掉。夏天到了BB(我取的名字,好听得要死)会发出很难闻的气味,站在窗口的人会窒息。我的那个室友很讨厌狗,其实以前她也对它很好的,我不知道她怎么了。

为此,我和她吵架,不理她,继续喂,继续假装很开心的样子,其实站到窗口我一般都不呼吸的。有时还叫男生过来,逼着他们看我给BB喂食。

最终还是妥协了,我知道不是那个女生的缘故,是我自己不能坚持。每次到窗口叫声BB,心里都期盼着听不到它的声音。假期过去了,它真的走了。我们的寝室安静了好多,但是也寂寞了好多。

在我们寝室另外一个窗口常常出现的是男人,当然,能看上我们寝室姑娘的都是些和我们一样的白痴。晓庄的前男友有一次从窗口递过一个蛋饼给我们吃,算是浪漫的。我的前……也在那个窗子底下等过我几次,不过,我们也算是在那里分手的。在那里,他和我吵过最后一架(其实是我骂他他不知所云)之后,我们就这样再见了,那个时候谁也不知道原来那就是再见,就是他最后一次站在那里等我。

现在十舍已经和我没什么关系了,那个时候的室友关系也都不太好,可是我还是很怀念十舍101,新搬进去的学生保留了我们贴在门上的巨幅王菲海报,算是一种补偿吧。

共青场

共青场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地方,因为这里有我最悲伤的回忆。如果我要死的话,我一定不会选择从文科大楼十七楼跳下来,那样会跌到下面的荷花池里,变成浮尸。我想如果能在共青场我最喜欢的角落坐着死,一定比较美丽。但是我不会破坏我最喜欢的地方,这样就再没有情侣来这里接吻了,我还是过五十年再死吧。

我在共青场的看台上约过很多人,等过很多人,和很多人在那里谈过心,喝过啤酒,当然,也在那里接吻。不过现在想起来挺傻的,也不能确定自己的心意就随便地恋爱了,对对方很不公平。当我意识到的时候,什么都来不及了。美丽的事情是一定会错过的。

和阿步在那里跑了很多次的步,都是在不开心的时候,不想让眼泪流下来。

和晓庄在那里大声地喊自己喜欢的人的名字。

和科科还有阿步喝酒对着主席台许愿说:我要成为一个名人。

和梅子在那里打滚,发酒疯。

和前……在那里散步,他背着喝醉的我绕着跑道奔跑,我的手好像可以碰到天上的星星。

还有,还有,还有我心里最喜欢的那个人,他本来要拉着我跑步的,可是,我挣脱了他的手。因为,我知道,他并不喜欢我,所以,我朝和他相反的方向跑去,我痛彻心扉地越奔越远,直到跑出我最爱的共青场。

我可不想在我最喜欢的地方流眼泪,那里应该只有快乐的回忆才对。

夜晚的时候,共青场对面的四舍和五舍就会亮起灯来。想起我最心爱的人就在这某一盏灯下,我的心里就会很温暖。可能,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景象了吧。那凉凉的晚风,不远的五舍,来来往往的人们,还有不停亲吻的情侣们,都是在拼命叫我活下去的吧。

 

五舍是我大学时候心目中的圣地,因为它是学校里唯一的男生公寓。我是个势利的人,瞧不起住普通宿舍的男生(其实自己就没住到公寓),还发誓不进普通的男生宿舍,后来不得已进了一次之后,就开始肆无忌惮了起来。有点像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后来纠正了,是因为认识了很多好人。

但是五舍还是帅哥比较集中的地方。我很崇拜的计算机系的帅哥们,还有我心爱的人(当然,也是个帅哥)都住在那里。其实五舍很臭的,和BB的味道很像,待久了也就能自在地呼吸了。中文系的一些男生很讨厌我对计算机系的痴情,认为我是叛徒,可是人家系毕竟男生数量庞大,让人大饱眼福。

谈恋爱的时候经常往五舍跑,因为我们学校男生不可以进女生寝室,但反过来就可以。我经常在那里玩到忘形,然后被守门的爷爷点名,很丢脸。我在那里看碟片,打PS,还把衣服带到那里让我们家那位帮我洗,很自由。后来听说我前……隔壁寝室的人非常讨厌我,因为我喜欢狂笑,让他们不能好好过日子。据说还有几次拼命地摔门想引起我的注意然后我就像个淑女一样乖乖地离开,还编了歌骂我。他们还真天真。

我把他们这些幼稚的行为一律归结为嫉妒,而且他们一点骨气也没有,摔门都没敢引起我的注意,我一次也没听出来。有本事就应该当面来提醒我,可惜他们不敢,只好在背后骂我。我和我的前……分手对他们来说应该是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吧。

不过五舍有机会我还是会去的,将来老了当个检查卫生的婆婆,天天去骚扰他们。

……

文史楼也是我有深刻记忆的地方,我好多次从那里逃走,在离上课还有五分钟的时候会突然决定去逛街。我大部分的课都是在315教室上的,常常在桌子上写字。有一次还在上面看到一首美妙的小诗:

       你是谁你坐在了我的位置上你冲桌子微笑一下因为我曾在此微笑也许你能看到我的脸在你的桌上我们彼此微笑

于是,我在对着那张桌子微笑,一下,两下,三下……曾经坐在那里的人,你看到了吗?

我也喜欢学校里一块一块的草地,我在那里邂逅了一个很花心但是很体贴的棒球帅哥,现在他已经毕业了吧,不知道女朋友是不是又换了?我喜欢在草地上晒太阳的日子,太阳是那么暖洋洋的,哪里还用打伞。学校里有名的丽娃河虽然很臭,但是治理之后也是很美丽的,常常有情侣懒散地坐在河边的椅子上,接吻。(又是接吻哦,好像我们学校的人只会这样,呵呵不这样就对不起爱在华师大的美名。)河边有时候还有拍电视的,有很多明星,我一般都表现得比较激动,有失大学生风范。

食堂,食堂也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大一的时候我很乖,三餐在那里吃一餐,现在我经常半夜才睡,下午两点起床,只吃一顿正餐,当然不在食堂吃。有人说学生就是专门和食堂对着干的,我确实没在那里吃到什么好菜。不过很饿的时候却会发现只有食堂才是吃得最饱最踏实的地方,普通的菜和白饭,还有那种气氛,比较像正常人过的生活。

八舍前的篮球场,我在那里练了一年的垒球,现在也看不懂垒球比赛,真不知道老师是怎么教的。

舞厅,白天是卖书的,到了周末的晚上居然就变成了舞厅,在那里和帅哥跳过舞,不过被踩得很惨,当然也把他踩得很惨,这么浪漫居然都没爱上我。

还有,还有每条路旁边高高的法国梧桐,向上看过去会发现,天好蓝啊,云好白啊,生命好美好啊。

这样下来,虽然我拼命地讨厌着这个学校,嫌它不够好,不够美丽,但是,没有一个地方是我不喜欢的,可能是因为待的时间太长了吧,所以哪里都有回忆,不管是快乐的还是不快乐的,我通通都要收藏。

我已经大三了,不可以像大一那样任性地挥霍了。还好,我只是大三,不应该这么悲伤,如果到了大四那就要泪流成河了,所以,我会好好地利用剩下的时间,去制造更美好的回忆,去寻找一些可以让自己坚强的理由。

所以,请让我考上研究生吧!上天,你有听见吗?虽然我是个很笨的孩子,也没买考研的书,也没报班,完全是在空想,可是,我很爱很爱,很爱我的大学。

原创录入:人非圣贤    责任编辑:人非圣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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